結婚時間遲早的確定,是以命局為主,大運流年為輔,它是斷具體婚期關鍵的第一步,只有先從命局查出結婚時間的遲早,才能在與之相應的歲運中找出準確的結婚之期。
具體婚期的確認:
1.是從民俗上講,應以舉行婚禮的時間為準;
2.是從法律角度上看,應以進行結婚登記的時問為準;
3.是從事實上講以男女雙方同居時間為準。
具體的結婚時間應當按舉行婚禮之時或男女雙方同居之時為準。
配偶宮分析
1、配偶宮被合成配偶星(財、官)直接合人配偶宮時,易早婚或適婚。
2、命局中桃花、紅鸞、天喜合入配偶宮時易早婚;
3、配偶宮與地支合化成配偶星或財官局時,易早婚或適婚;
4、配偶宮坐臨配偶星(男命正財,女命正官)時易早婚或適婚;
5、配偶宮臨喜用之物,不被刑沖者易早婚適婚;
6、配偶宮受它支刑沖又無合來解救者,晚婚;
7、配偶宮逢空亡,無救應者,遲婚;
8、配偶宮坐臨比劫或女命又坐臨傷官者,遲婚;
9、配偶宮與地支合化成比劫局(男命)或傷宮局(女命)晚婚。
配偶星分析:配偶星即男命指財星(正才為妻),女命指官星。
1、配偶星出現在年月柱,不被刑衝剋合化者,早婚或適婚,出現在時柱上晚婚。
2、配偶星為喜用之神又在命局中出現時早婚或適婚。
3、配偶星合入日干或合入日支者早婚。
4、年、月、日柱有合或化成配偶星者,早婚。
5、男命身旺命局財亦旺或財弱但有食傷生財者,早婚或適婚,女命身旺,配偶星官殺亦旺者,早婚或適婚。
6、男命財多身弱不勝財者,晚婚。女命官殺強旺身弱者,易早婚。
7、女命比劫一片或傷食強旺而配偶星官殺極弱者遲婚,男命比劫強,旺而配偶星財弱,又乏食傷通關時,遲婚。
8、配偶星在原命局不現時,多晚婚之命。
9、配偶星在配偶宮或月令處休囚死墓絕地時晚婚,處生旺之地時,早婚或適婚。
10、配偶星雖出現在年月,但被刑衝剋破或合化成他星及忌神時,晚婚。
11、配偶星臨空亡或坐空亡又無解救者,晚婚。
神煞分析:
1、命中陰陽差錯日或年、月、日、時中陰陽差錯較多時,晚婚。
2、日支羊刃或日支空亡,配偶星空亡易晚婚。
3、魁罡臨日或魁罡重重者晚婚。
4、日、時帶孤辰寡宿或為命局之忌神者,晚婚。
5、四柱中華蓋重重或日支臨華蓋星者晚婚。
6、紅鸞星入命者主早婚,天喜星入命主早訂婚,早戀,但未必早婚。
7、桃花多而旺,或帶合者主早婚,水、木為桃花者尤驗。
歲運具體分析:
1、配偶星出現的歲運。即男命行財運,或遇財年,女命行官殺運或遇官殺年,應是洞房花燭之時。
2、男命財多身弱,行比劫歲運;女命傷官太重,身旺行財運或財年,身弱行印運或印年是結婚之時。
3、大運、流年與原命局三合、三會成財官局或桃花局,喜神局時,良緣締結。
4、歲運與原局干、支合多時,或合化成喜用神,異性星時,理應有秦晉之好。
5、流年與大運、日柱或他柱天地鴛鴦合時,成婚之期。
6、歲運與日支組成三合,六合或三會局時,有連理之機。
7、日主或配偶星遇沐浴、桃花、紅鸞、天喜之歲運或桃花逢沖、逢合之時,主紅鸞喜慶之事。
8、原局配偶宮或配偶星逢沖,遇合之歲運;原局配偶宮或配偶星遇合,逢沖之歲運,應是完婚之時。
9、原局配偶星入墓或運支為財官之墓庫,逢開墓之大運或流年,財官出現,鸞鳳和鳴。
10、歲運為命局的喜用神,或為通關調候之物時,結婚有望。